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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吕火明(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赵颖文、刘宗敏(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一、“互联网+农业”的概念界定

“互联网+”是指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互联网平台,促成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创造出新产品、新模式与新业态。、

“互联网+农业”即指将互联网思维渗入现代农业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助推农业现代化,从生产、组织、营销、管理、金融、服务等各环节彻底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产业链,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实现“互联网+农业”的深度融合创新,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向的农业经济新业态,并助力打破传统农业发展的局限性,做好现代农业的“接二连三”,挖掘更大的创新创业空间,促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农户多赢格局。

需要强调的是,“互联网+农业”并不是将互联网硬生生地嵌入传统农业产业,或是将二者简单叠加,而是要充分挖掘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与集成作用,成功地将社会创新要素与各类资源、资本引入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轨迹之中,极大提升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产出效益。 

                       

二、新常态下我国推行“互联网+农业”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出现经济增长动力持续减弱与经济下行压力并存的复杂局面,农业发展同样不能独善其身。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国内农业长期粗放式经营模式,导致农业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新老问题交织、新旧矛盾交汇、风险困难不断积聚的格局,亟需新思路、新视野和新手段破解现代农业的发展瓶颈。


(一)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亟待提升

近年来,尽管我国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但农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仍然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供求“紧平衡”态势在短期内难以缓解,且部分品种产量过剩与一些品种供给短缺的现象并存;二是国内农产品面临着成本“地板”与价格、补贴与库存“天花板”的多重挤压,如国内主要粮食作物及棉花、大豆等经济作物生产成本的年均增速均达到10个百分点以上,甚至远远超出了国际市场配额外的完税价格;三是农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禀赋条件不匹配,北粮南运与南水北调并存,粮经饲结构不合理,种养业结构不紧密,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较严重的结构性失衡问题[4];四是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的提升及居民食物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农产品市场格局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农产品“卖难”和短缺交替出现,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诉求日趋增强。


(二)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的制约性增强

长期以来,我国以分散的小农经营格局应对大规模的市场变化和资源调配,农业比较收益持续下降,农民务农热情也日渐低迷。随着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和副业化等现象的蔓延,传统农业经营模式的弊端日趋加剧,弱者务农现象突出和普遍,小农在农业产业链利益分配中的比较劣势愈加凸显。小农只注重生产而不重市场,不懂营销和管理,经营理念传统落后,造成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上涨,农产品价格低位运行,加之农民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设施体系不健全,连锁经营、订单农业等营销方式滞后,进一步加深了农产品供需市场之间的矛盾,深刻反映出传统农业营销模式与现代化工业营销模式的相脱节,旧有的农业经营模式与产业组织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经营的发展要求,迫切需要新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以应对新时期的挑战。


(三)农业资源偏紧和环境恶化制约突出

农业面源污染加剧、耕地质量下降、农业资源趋紧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多年来,我国单位农田的氮肥施用量远远超出了世界发达国家,据农业部公布数据,2015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5.2%,农药利用率还不到四成,土壤质量降低、水土流失加剧。农民表现出极大的“化肥依赖症状”:一方面,年轻人常年外出务工,留守的老年劳动力受体力和财力等影响,难以做到对土地精耕细作,只能依赖化肥维持粮食产量;另一方面,大量施用化肥、农药造成耕地品质不断下降,为了稳产增产,又不得不施用更多功效更强的化肥、农药,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此外,水体的富营养化、土壤盐碱化、重金属污染、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污染、草原生态退化等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生态存在严重透支的威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甚至人体健康。


(四)农民持续增收难且面临较严峻形势

当前从农民增收渠道来看,我国农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现已取代农业经营性收入,成为助力其增收的最重要途径,越来越多的农民放弃小规模家庭生产经营,转向非农产业。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尽管工资性收入仍然是促民增收的主渠道,但受制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和务工收入增长出现“双递减”现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从2010年的10.9%下降至2015年的7.5%,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也将随之不断提升。


综上可见,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与挑战,迫切要求农业发展应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适应经济新常态,以应对农业现代化提出的新诉求。如何在新常态背景下推动农业现代化步伐,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成为当下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也正是鉴于此,“互联网+农业”应运而生。


三、“互联网+农业”的主要融合模式

近年来,“互联网+农业”在推动我国现代农业转型发展和促进农业跨界融合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凸出体现在解决农业信息不对称传播,创新涉农经营模式,拓展农业多功能属性、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总体而言,在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上,“互联网+农业”的融合模式大致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互联网与农业产业技术革新的融合模式

物联网是推动“互联网+农业”的重要技术支撑,物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应用,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促进农业向着更科学化发展。在农业生产领域,物联网技术对于精准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它通过各种无线传感器实时采集生产现场的光照、温度、湿度、气压等参数和获取动植物生长状况信息,再通过智能系统定时、定量、定位处理,及时精准地遥控农业设备开启或关闭,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控化;在农产品安全预警领域,物联网技术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整合农业、遥感、气象、水利、物价、统计等相关部门基础数据,作出科学性较强的病虫害诊断模型、作物生长模型、生物灾害预警监测模型、施肥方案决策模型等,极尽所能地为动植物生长提供最佳的生长环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物联网技术助力实现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等环节信息的实时获取与数据共享,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搭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互联网与农产品流通营销的融合模式

一是,当互联网融入到农产品物流行业,有利于改变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的很多落后环节,极大缩短原有冗长的农业产业利益链条,推动农产品物流交易扁平式发展,有效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成本高企、物流损失高、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二是,当互联网融入到农产品营销环节,农村电子商务的兴起将成为农业现代营销模式的最重要推手,通过建立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或积极创建微博、微信等廉价甚至免费的高效销售入口,冲破条块分割的农产品市场格局,大大降低了农产品营销成本和提升销售利润。三是,互联网的介入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的提升,“互联网+农产品营销”顺应了电商时代的营销规律,颠覆了传统农产品营销模式,冲击并倒逼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和品牌化转型。四是基于物联网技术建立起的“互联网+”的产品认证、产地准出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强化了农产品风险评估预警,极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急处理能力,为农产品安全流通保驾护航。


(三)互联网与农村金融服务改革的融合模式

农村金融一直是整个金融改革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农民贷款难问题长期内得不到妥善解决,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农村金融服务供不应求,金融供需缺口巨大。“互联网+农村金融”更加强调市场导向的农村金融改革,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三农”领域,开创了大众参与的“众筹”模式,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增信服务,为解决农村市场主体贷款难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当前我国“互联网+农村金融”服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小额信贷。小额贷款的农村互联网模式是通过互联网聚集借款人以及投资人,再通过相关风险控制体系筛选有能力的借款人以及投资人,促成交易的P2P模式[6]。二是农业保险。通过运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功能和大数据分析能力,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高的问题将可以得到显著改善,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在农业保险定损上的应用已经在我国多地得到了较快推广,特别是卫星遥感检测技术在定损过程中的应用,对于种植面积的提取、作物生长检测、自然灾害对作物影响等提供了很好的承保依据。


(四)互联网与农业市场资源配置的融合模式

一是,借助互联网资源、资金和渠道优势,创新构建农业数据资源平台、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农村精准对口帮扶平台等,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有效整合业务链、价值链、产业链,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二是,利用互联网的链接效应,构建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各类社会化服务等在内的要素一体化市场,着力提升农业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快释放农业要素配置红利,降低农业市场的交易费用和监管成本。三是,互联网能助力农业多功能属性的拓展,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为路径,加速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开发、农业门类范围拓展,打造农业“六次产业化”新业态。四是,在助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方面,互联网能够有助于消除城乡区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供跨区域的创新服务,推动城乡间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为实现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稀缺资源的城乡均等化构筑新平台。


(五)互联网与农村政务服务管理的融合模式

针对现有农村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群众办事不便等难题,“互联网+农村政务”衍生出的农村电子政务管理模式成为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互联网+”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创新之举。一是,“互联网+”的介入让基层行政管理更加民主化,政府通过在官网发布政务信息,网络搜集社会公众意见,最大程度汲取民众意见,并以此作为行政决策依据。二是,互联网也让行政管理更加透明,通过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又加深了社会公众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的了解程度。三是,电子政务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实体政务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促成线上线下融合,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体系。同时,通过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多方共享,特别是农业行政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市场监管、农村三资管理和农村电子政务的全面信息化共享,能够有效提升农业行政管理效率及其服务“三农”的能力。


四、我国“互联网+农业”在融合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

尽管“互联网+农业”是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的全新命题,是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蕴含着重大的战略契机,并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然而,在缺少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的现实背景下,“互联网+农业”很容易形成一哄而上、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互联网+”与“三农”各个领域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互联网+农业”由此也会演变为泡沫概念,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障碍难题值得高度关注和审慎思考。


(一)“互联网+农业”概念界定上存在分歧与偏差

尽管近年来“互联网+农业”在政府推动下热情高涨,但社会公众对于“互联网+农业”的内涵认知仍不明晰,加上政府对其具体发展模式缺乏明确的指导与建议,导致社会实践中很容易出现一些偏差和错误导向。一是盲从化倾向,如很多涉农企业在互联网浪潮的冲击下,未能切实考虑自身的运营条件和所处的市场环境,而选择盲目跟风“互联网+”,忽视其运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造成企业发展陷入恶性竞争;二是将“互联网+”等同电商化发展,很多民众甚至地方政府简单地把“互联网+”等同于走电商化路径,造成电商企业遍地开花,特别在农业领域,不恰当的电商化营销模式更是容易背离农业的基本属性和政策初衷;三是高成本堆积倾向,片面地认为通过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即可以推动实现“互联网+”的成功转型,忽视了配套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导致“互联网+”在农业全产业链领域难以有机融合,同时,高昂的堆积成本不仅会推高农产品终端消费价格,又会进一步抑制居民的消费热情。


(二)“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难度较大

农业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系统,其发展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各各方面,由此对应的农业问题也是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互联网+”在向农业渗入融合的进程中,不可回避的两个客观现实是:三产之中,农业距离互联网最远;相对其他产品,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链节点最多。首先,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薄弱成为“互联网+农业”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目前,仍有四万多个行政村未通宽带,还有七成以上的农民不熟悉互联网操作;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且农业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极低、数据分割严重,信息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任务异常艰巨。其次,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下导致市场对互联网的需求不足,一方面,农业经营组织体系不发达,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储运等均不具规模,且各环节之间相互分割,造成农业活力不足,难以通过互联网打通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互联网、物联网等农业技术尚不成熟,小农户分散生产经营的格局与高度智能化和市场化的“互联网+”模式难以有效对接。此外,农业作为高风险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因素影响对整个产业的影响不容小觑,尽管“互联网+”在加速农产品流通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受制于农业自然风险的不可控性,农民仍可能选择被迫违约行为,反而阻滞了“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另需指出的是,农民作为互联网领域的弱势群体,互联网知识匮乏,面对多变的互联网环境,难以认知和获取有效的信息渠道,只能是被动应对,“互联网+现代农民”发展路径更是大打折扣。


(三)冷链物流建设仍是农产品“触网”的主要障碍

受制于农产品季节性强、易腐变质、流通环节多、效率低、农村交通设施欠发达等因素影响,农产品冷链物流一直是生鲜农产品互联网应用实践中最重大难题。许多农产品尤其是特产鲜货不少集中在僻远山野,外运困难,这导致即使是借助于网络营销宣介也难以将产品售出,等于有网无路。而外地对原产地农产品信息获取不畅,缺乏了解,又近乎于求购无门。最受农产品冷链物流滞后影响的是当前“互联网+农业”领域内最热捧的农产品电商,据相关统计,2015年国内农产品电商数量达4000余家,但均存在趋同投资、重复建设、成本高、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竞争无序、亏损经营,建站与关站并存,4000家中仅有1%盈利,7%巨亏,88%略亏,4%持平。生鲜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农产品保鲜技术、储存能力、配送力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冷链物流能力不够,农产品流通效率低、成本高、损耗大。据相关统计,果蔬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中的损失率高达30%,加之,农产品标准、保障标准、配送标准、验收标准、质量标准等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的不健全,网售农产品“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普遍存在,且仍在快速蔓延。


五、推进我国“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夯实“互联网+”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条件基础

有序推进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夯实“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硬件基础。一是,重点解决宽带村村通问题,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民特征的低成本智能终端,唤醒多年沉睡的农村互联网经济潜能;二是,加快实施农业大数据工程,建立覆盖农业大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处理、分析的全信息链,着力推广基于“互联网+”的农业大数据应用服务;三是着力完善农资、农产品物流网络体系,加强“供应链”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针对我国农业分散组织和市场应对能力较弱特征,可以选择性发展第三方物流,减少物流成本投入,提升“互联网+农产品物流”效率与质量。


(二)提升农民信息化素质,助力培育“新农人”

积极推进“互联网+新农人”的培育行动,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国“互联网+农业”战略的推进提供人才支撑。一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递成本,激发农民信息需求,给予农民购买智能手机或电脑补贴等特殊政策,提高农民网络搜寻信息、防范风险和线上沟通交易的能力,逐步改变传统农民的生产方式、交流方式和交易方式。二是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面向农村公众普及互联网知识,更广泛地运用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工具开展科学传播,促使广大农民快速、便捷地汲取科学知识与信息。三是要积极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系统培训体系与教学环境,研发智能终端的在线课堂、互动课堂、认证考试等“新农人”教育平台,满足农民对科普信息和技能的个性化需求,并通过宣传媒介、农业学校、农技夜校等培训基地,加强对农民的系统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素质技能。


(三)强化农业领域“物联网”等核心技术研发应用

整体而言,我国农业物联网发展仍处于探索初期,物联网建设探索性投入较大,利益产出及附加值较低。传统农业的粗放式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农业物联网、云计算等核心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因而,政府在营造农业物联网发展环境、引领信息化推动现代化方向及资金支持带动技术方面,要保证农业物联网的稳步推进,要鼓励重点突破农业传感器、农业精准作业等前沿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农业物联网智慧系统,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等领域广泛应用;开展面向粮食主产区域,主要粮食作物的长势监测、遥感测产与估产、重大灾害监测预警等农业生产智能决策支持服务。借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业资源生态本底实时跟踪与分析、智能决策与管理,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治理农产污染,提高农业资源生态保护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此外,要通过土地流转政策、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创造农业物联网应用必须的规模化生产环境和经营方式,并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物联网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四)促进“互联网+”与农业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

“互联网+农业”战略应遵循整体推进的要求,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均要重视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发达地区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农业的同时,积极引领“农业六次产业化”路径,提升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促使传统农业更具竞争力和适应性;欠发达地区要以信息化为引擎,抢抓工业反哺农业和农业信息化发展机遇,积极求索、大胆创新,推动地方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地区间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决定了我国“互联网+农业”融合模式绝不可能套用同一个模式,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特征、科技发展水平、市场经济环境、网络基础设施配备等促成若干不同模式的“互联网+农业”演进路径,并积极发挥其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优势,充分凸现其区域特色。政府部门还应出台专门的政策举措,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方式对“互联网+农业”发展进行投融资,促成“互联网+”与农业的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


来源:农业网络信息 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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